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第4号)、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要求,现将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渭水苑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单位: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潍坊高新区钢城街道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厂内
项目名称:渭水苑集中供热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基本情况:利用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焦化厂循环氨水余热、高炉冲渣水余热,建设环氨水热源站1座、高炉冲渣水热源站2座,新上板式换热器、采暖水循环泵、补水泵、补水箱、排污器等设备72台(套),敷设热源站至二次换热站间热力管道设施,对特钢周边渭水苑一期、渭水苑二期、渭水苑三期、新钢家园、钢城现代中学等小区、学校进行冬季采暖供热,项目建成后,能够满足130万平方米居住区冬季采暖需求。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调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请点击网址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19年5月15日~5月30日。
六、附件
附件:环评文件全本。
发布单位: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2019.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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